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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傲天和他的江湖

        这个国家有许许多多可以复制的传奇神话,也有许多可以重复使用的名号,举个例子,据江湖百晓生的不完全统计,最近新出道的一百个江湖人士里,有三十个给自己取的名号里带有“绝”,有四十个来自于少林武当等大门派,有四个本来叫李狗蛋。江湖百年,熙熙攘攘路过的少年侠士不胜枚举,最终扬名立万的却凤毛麟角。

       于傲天紧抓着前半生尾巴不想撒手的时候终于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他此时站在东山上,望着山下的根本不存在的云层,不胜唏嘘地回忆自己的前半生,等故作姿态完了赶紧从这个冻人的鬼地方离开。

       于傲天也曾出身名门,需要解释一下的是,这里的“名门”不是指什么皇族贵胄,也不是什么武林世家,而是他门派名字就叫“名门”。要说他入名门的原因,当然也是同多数武林人士的经历一样阴差阳错,三岁那年他哥用一块芝麻糖把他换给了时任名门掌门的第一任也是最后一任掌门桀氪囌。桀氪囌大抵也算个武林豪杰,凭着一身武艺少年成名,十八岁那年跟太子看上了同一个女人,十九岁因此被他爹断绝了父子关系赶出了家门,二十岁收养了大弟子于傲天,差一天满二十一岁的时候,从于傲天手里抢了一块芝麻糖吃的太急噎死了。三岁的于傲天在名门还没坐热屁股就被他爹接回了家,结束了与师父相依为命的日子。

       经历了年少的动荡,十二岁的于傲天情窦初开,看上了隔壁苏家的小姐苏玛丽,混过江湖的于傲天毕竟与其他毛头小子不一样,他看上苏玛丽并不像其他看脸的人一样肤浅。初见苏玛丽,她手里拿了块城里悦来酒馆限购的糖火烧,糖火烧上的油光衬得她肤若凝脂面若桃花如天仙下凡,正是话本里说的“我爱你,不因为什么,只因为那天阳光很好,你手里拿了一个我爱吃的糖火烧”。于傲天的单相思也没有持续很久,苏玛丽小姐及笄之后在街上遇见了一个穿着白衣服的江湖小白脸,没几天就跟小白脸私奔了。

      苏小姐跟人私奔的这年,于傲天终于决定拜师学艺。

      在他认真规划了许久后 ,第一站来到了武当派,还没进门武当派就死了大弟子,一群人忙着办丧事没空搭理他。好在他做了备选,第二站去了星宿派,刚自报完家门星宿派的仇家就杀上门来。不屈不挠的于傲天第三站准备爬华山,在路上碰见了追自己跑掉老婆的华山派掌门……于傲天的经历与几百年前西方某个伟大帝王的名言一样充满了戏剧冲突——我来,我见,我得跑。

      拜师失败后,于傲天还没来得及总结好经验再出发就发现自己被追杀了。所谓流言猛于虎,他跑了这么多地方还没混个脸熟就被扣上了不祥之人的帽子,更有甚者还造谣他拐跑了温州江南皮革派黄鹤掌门的小姨子,可怜于傲天连这个门派都没听说过。


      正因为如此,还没踏入江湖半只脚的于傲天就这么不知道被谁一脚踢进了江湖的纷争里。

      于傲天没什么武功,但混江湖的无论哪个草包都有自己的兵器,他曾亲眼见过唐门有个小娃娃出道的时候拿了块冰糖,并将其命名为“屠龙立方”,于傲天觉得自己虽然技不如人,但装逼这方面是不能输的,某天他打算跟某个小镇上的铁匠套近乎让铁匠给他打个八五折兵器时,铁匠铺旁边面馆的老板听于傲天想要个趁手的兵器,随手递给于傲天一把剑。

    “公子,这可是前几天丐帮八袋弟子为了抵五文钱面钱留在我这儿的,我看公子骨骼清奇,与此剑甚是有缘,我给你打个七折,二两银子卖给你。”

     于傲天没这么多钱,但最后这把剑以十文钱的价格到了他手里,面馆老板为了不赔钱,还把上面的水钻抠了下来。

     “老板,之前的主人可说过这把剑有无名字?”

     面馆老板看着自己倚着的从原本的天字一号房上拆下来的门板,微微一笑:“倚天剑。”

     初拿到这把剑的于傲天听了这么霸气的名字顿时热血上涌,在面馆老板倚着的门板上刻下一个龙飞凤舞的“早”字。


     有了兵器的于傲天渐渐有了名号,有了名号的于傲天有一天遇见了另一个有名号的人——魔教教主刘良辰。

     在于傲天还是个穿开裆裤的小孩子时就听过魔教教主刘良辰的名号,传说此人奸淫掳掠烧杀抢夺无恶不作,性格喜怒无常,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风花雪月,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雨雪冰雹,实乃古往今来邪恶势力的代言人,即使他并没有入什么门派,江湖上还是给他取了个“魔教教主”的名头,至少听起来,一个教派总比一个单独的人要拉风一些。

     遇见刘良辰的这天,刘良辰正啃着鸡腿翻他那本已经被他翻烂了还带着油花的《周易》。

    “这位兄台,可研究过周易?”是刘良辰先搭的话。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于傲天答。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么哈么哈,同志,终于找到你了!”

      即使从这天开始江湖上刮起了“两大魔头联手准备掀翻武林”的大风,于傲天觉得他能认识刘良辰还是挺开心的,因为他发现刘良辰总能带他去吃城里悦来连锁客栈的鸡肉卷。


      回首自己经过的这么多年,于傲天发现江湖上的传说来来往往,不知道为什么,只有他跟刘良辰成了不败的神话。

    “老哥,江湖上我们的名号并行这么多年,不如我们在一起算了。”于傲天提议。

      刘良辰给了他一个白眼:“两个人能占排行榜上两个位置,要是我们在一起了万一他们要是把我们的名号合并了,随便安个雄雄双煞的名字给我们,我们岂不是很吃亏?”

      于傲天觉得很有道理,所以他们后来在江湖里渐渐走散了。


      东山天边最美的云彩让于傲天忍不住想要把它留下来。他回忆完了之前的故事,有些埋怨为什么东山不够高,如果东山够高他就可以一袭白衣眺望山下的云海翻滚,看着有许多故事的江湖,劝慰自己若将来自己有一天离开了,就看一眼江湖里的故事。

      但天不遂人愿,东山并没有达到于傲天的期望。就像他原本以为自己的经历会是个武侠小说,后来以为是个爱情小说,谁知天不遂人愿,天杀的作者跟他说这是个BL肉文。

      于傲天在高处叹了一口气,跺了跺因为摆pose麻了的脚,一不小心从山上滑了下去,却在山地遇见了许久不见的刘良辰。

      

     “老弟,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啊。”刘良辰正在山脚下烤兔肉,扯下一个兔子尾巴递给于傲天。

      于傲天从震惊里回过神来,接过刘良辰递过来的兔尾巴毛。

     “啥意思?”

     “老哥我看淡了世间繁华,想约老弟一起归隐山林,愿意不?”刘良辰道。

      于傲天思考了一下:“愿意,去哪儿归隐?”

      刘良辰指了指地面:“不就是这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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